老四川: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本公司於103年9月11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3523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103年9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事宜。
貳、公告事項
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普通股12,6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6,76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1股換發新股1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全面換票基準日:103年10月8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3年10月4日至103年10月12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3日。
(四)受理無實體發行新股開始換發日:自103年10月13日起。
(五)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七、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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