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率豐: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2
2.公司名稱:能率豐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原訂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03/09/11截止,惟有部份
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8.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辦理,自103年09月
12日起至103年10月1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至全
省各銀行匯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2)匯款明細如下:
A.匯款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B.匯款帳號:52960100352000
C.收款人戶名:能率豐聲股份有限公司
D.附言:戶號及姓名
E.匯款人請務必填寫股東本人姓名、股東戶號、聯絡電話,並將匯款證明及原繳款
書傳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傳真:
(02)2545-3323,俾利確認認股資料。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款期滿後,將依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
待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將新股配發至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74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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