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異:簡要說明記者會新聞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26
2.公司名稱: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5月26日接獲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通知書」至交易所召開記者會,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
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式第4條規定。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請說明貴公司目前有無生產「微機電自動對焦鏡頭承載機構組裝」?如有生產,出
貨量約為多少?其營收比重及對貴公司實際獲利影響數是多少?如並無生產,目前有無
簽訂相關契約或備忘錄之計畫?如已進行合作計畫,預計將於何時開始量產?有無具體
的生產時程?年平均產量約為多少?將來的營收對貴公司之貢獻度為何?
本公司說明:
本公司迄今均未接獲微機電自動對焦鏡頭承載機構之代工組裝服務之復工通知,亦未簽
訂任何與生產相關之契約或備忘錄,特此澄清。前揭事項亦公告於本公司103年04月16日
及103年05月15日重大訊息,併此敘明。若上述業務有進一步之合作計畫,亦將依法令規
定及交易所要求以重大訊息公告。
(二)請說明目前貴公司或貴公司之轉投資事業公司目前有無生產「智慧電表」或其周邊
產品?如有生產,出貨量約為多少?其營收比重及對貴公司實際獲利影響數是多少?如
並無生產,目前有無簽訂相關契約或備忘錄之計畫?如已進行合作計畫,預計將於何時
開始量產?有無具體的生產時程?年平均產量約為多少?將來的營收對貴公司之貢獻度
為何?
本公司說明:
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中有主要營業項目係生產工業及民生用電子電表之公司,唯該公司
係屬權益法之轉投資範圍且本公司對該公司並無控制力,因此本公司依法無從對於該公
司之財務業務情況,進行相關事項說明。本公司本年度生產智慧電表之塑膠外殼,103年
1~4月累計營收金額僅新台幣三十餘萬元,僅占本公司營業額0.02%,並無重大影響。
(三)據悉目前「全球財經台」投資理財節目「產經話趨勢」持續推介貴公司股票,請說
明該節目之製作團隊或主持人員有無至貴公司進行參訪?實際瞭解貴公司之財務業務情
況或未來發展情形?抑或貴公司有提供前開產品之相關資料予該節目之製作團隊?
本公司說明:
依本公司目前所了解及掌握之資訊範圍,該節目並未有人員參訪本公司,且本公司亦未
提供前開產品之相關資料予該節目之製作團隊。
本公司已多次應交易所要求針對該節目之報導內容,發布重大訊息說明本公司之財務業
務狀況,本公司秉持遵守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之原則,即時並透明地揭露本公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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