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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05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民國103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並業經
經濟部民國103年08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301166850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名稱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原生藥用植物
股份有限公司」。
8.因應措施:
公司更名換股作業計畫,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爰辦理民國103年變更公司名稱換發有價證券(股票),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
券業務規則之規定,訂定「換發有價證券(股票)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更名換發之有價證券(股票)名稱、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
及換發之比率:
1.換發有價證券(股票)名稱:原名「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更
名為「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
2.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截至民國103年9月4日止,計普通股
57,703,891股(含私募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
元,共計新臺幣577,038,910元。
3.(1)已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掛牌買賣之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帳
簿劃撥登錄及交付,股份總計17,703,891股,每股面額新
臺幣壹拾元,共計新臺幣177,038,91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
票壹股。
(2)私募普通股,採實體方式發行印製交付,股份總計
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共計新臺幣
400,000,00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
4.本公司依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
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100%。
5.更名換發之有價證券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股票)日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10月5日。
(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往前提早至10月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3年10月6日起至民國103年10月15日。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3年10月10日。
4.新股票上櫃日:民國103年10月16日。
5.舊股票終止上櫃日:民國103年10月16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
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程式及手續:
1.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之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
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開始上櫃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不需辦
理任何手續。
3.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民國
103年10月5日適逢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03年10月3日(16時0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
4.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股票換發處所地址:台北市中
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3288。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六)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股票於櫃檯買賣中心仍持續停止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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