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豪精密: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6 16: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賴杉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
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50,332,596權,比例:99.00%;反對權數9,834權,比例:0.01%;
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497,112權,比例:0.97%;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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