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雄專欄】出租房屋未來跟米一樣也有品牌
蔡志雄 2017-05-27 12:46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目前正在在立法院審議中,其中主要目的是要將現行以個體戶房東為主的租賃市場,引導變為由專業租賃公司來包租代管。既然行之有年都是個體戶房東,光立一個法案,就有辦法改變台灣租賃市場長久以來的型態嗎?
這讓我想起早期台灣街頭巷尾都有個人經營的雜貨店,親切到連買一個罐頭花瓜都會當場幫忙用開罐器打開,但畢竟是小本經營,所以普遍店面都較為昏暗老舊。之後從國外引進燈光明亮、擺設整齊,店員都要穿制服的連鎖超商,經歷一段時間的發展後,現在到處都是不同品牌的便利店。
說到雜貨店,又讓我想起第二件事,小時候我媽常要我去隔壁的雜貨店買油、買米,不論是油或米都只有價格,沒有品牌,特別是買油還要自己帶罐子,老闆用勺子撈起油用漏斗裝進罐子裡。到了現在,油跟米不但品牌不同,連價格也不一樣。
沒錯,租賃市場未來也即將改觀,從個體戶房東為主,變為多數由專業租賃公司包租代管,這是很明顯的趨勢,因為專業租賃公司可以發揮以下三大功能:
一、規模經濟
雖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目前尚未正式立法通過,但目前坊間已有頗具規模的包租代管業者。房屋出租,從一開始裝潢美化,以及出租期間的修繕管理,個人房東只能論件計價,成本較高,而管理相當數量房屋的包租代管業者,無論是統一議價或是自行請專人處理,成本一定比個人房東來得低,具備成本上的優勢。加上草案中又提供房東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可享有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會增加屋主將房屋交給包租代管業者的誘因。
二、符合需求
目前租賃市場中,有許多公寓隔間成套房的產品,這是因為現在人口結構改變,居住需求偏向小坪數,所以必須將大坪數的公寓隔間出租。目前都更推動不易,未來應該會有更多公寓投入租賃市場,未必皆需將公寓隔間,例如三房二廳的產品可以直接分租給三個人,然後共用客廳、餐廳,但問題來了,房間由個人打掃,那客廳跟餐廳呢?個人房東親力親為打掃太累,聘人又太貴,管理相當數量的包租代管業者可以聘人統一處理,甚至可以一併處理傳統公寓要追垃圾車丟垃圾的麻煩,讓大坪數房屋符合現代居住的需求,這也是個人房東很難做到的。
三、品牌效應
惡房東張淑晶的事件讓房客人人自危,這也是政府推動一連串租賃制度改革的原因。像這樣個體戶的房東有錢就賺,弄壞名聲就另起爐灶,到處遊竄,除非新聞鬧得很大,否則事過境遷不用十八年又是一條好漢。用公司型態經營便有所不同,要長期經營就要注重商譽,加上對出租物件的宣傳,長久下來,便會跟過去的油或米一樣,不再只是價格上的差異,而是會形成品牌效應。
所以未來,不再只是租房子,而是要挑什麼品牌的房子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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