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整合平台





  • 台灣政經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多起電子發票營業人因申報疏忽,導致漏報銷售額超過 300 萬元,除補稅外更面臨重罰。國稅局提醒,使用電子發票的企業必須在每期結束後 15 日內,從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完整當期媒體檔」並據實申報。案例包含新設立公司因不熟悉系統操作,或因會計人員交接時下載的時間點不完整,導致部分發票未列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