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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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2天!營業車輛牌照稅31日截止繳納 每逾3日加徵1%最高10%
財政部賦稅署今(29)日表示,本(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於 10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後天 31 日(四)截止,納稅義務人如遺失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滯納金(最高加徵 10%),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