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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3年6月1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計新台幣18,177,91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按配發權利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派之,每位股東分派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三、茲訂定民國103年9月29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並自103年10月2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9月25日起至103年9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郵寄辦理過戶者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憑)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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