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杰力: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置辦公室不動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3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9/02

2.投資計劃內容:購置辦公室不動產

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不適用


4.資金來源:不適用

5.具體目的:營業使用

6.其它應敘明事項:

待本公司實際交易完成後,至「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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