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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798,545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7,985,4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
由股東自行於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盈餘轉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所訂各項發行細節如因事實需要
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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