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勝悅:澄清商業周刊第1381期第48頁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01
2.公司名稱:勝悅新材料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商業周刊
6.報導內容:晉江市政府每年公布全市納稅大戶「經濟發展先進企業」名單、以及由
納稅額排台的「申購優秀人才住房資格企業」名單,拿這些排行榜來檢驗台股的另
兩檔「晉江幫」:F-金麗與F-勝悅的數字,也出現差異……。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2011年度及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金額,分別為
因2012年度適用高新技術企業15%稅率,而2011年度稅率為25%所致,
本公司為釐清相關疑慮,已將相關繳納收據上傳本公司網站供
大眾查閱。
http://www.vnm.com.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
cht&task=pageinfo&id=159&index=1
(2)晉江市政府申購優秀人才住房資格企業名單中納稅榜級距之資訊,並非本公司
實際繳稅金額,特此澄清,以保護本公司股東權益。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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