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茂:安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股發行新股及普通股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991號
及本公司10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10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3年3月24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
數50,000股。
三、上述新股將洽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擬於民國103年3月28日(星期五)直接
以帳簿劃撥方式撥入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櫃買賣。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同
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TEL:(02)2586-3117)。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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