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澄清經濟日報C5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30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國內、外電信商………台通本季表現有望優於上季,全年每股稅後純益有
望達3元以上。
7.發生緣由:國內、外電信商………台通本季表現有望優於上季,全年每股稅後純益有
望達3元以上,該報導係媒體臆測,相關資訊請依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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