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21日裁決,2月2日舉行的大選無效,必須重新舉行選舉。泰國憲法法院稱,2月舉行的大選投票沒有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同時開始,因此不符合憲法規定,須舉行新的選舉。憲法法院要求選舉委員會與泰國看守政府商議新的選舉日期。目前並不清楚新的選舉將於何時舉行。(R01)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http://www.finet.com.cn)或財華香港網(http://www.finet.hk)FINT[PFSTBMX,51,51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