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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4,75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3年01月28日至103年04月27日止。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99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6元至25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自103年02月11日至103年04月16日止。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29,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5,930,118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8.02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60,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07%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興櫃成交量因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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