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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7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4
2.發生緣由:無。
3.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調節內容(請以中文輸入):
(1)本公司民國102年度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Taiwan IFRS)計算
(2)本公司民國102年度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編製向美國證管會申報之英文年報(Form 20-F)中,合併淨利為新台幣
39,947,198仟元,股東權益為新台幣61,871,675仟元。
(3)因編製中華民國及美國兩地財務報告所採用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項目,主係未分
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退休金及權益法被投資公司股權變動未按持股比例認
列等。
4.其他應敘明事項:詳細調節內容請參考本公司向美國證管會申報之2013年英文年報
(Form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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