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利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9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2,900,332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029,003,32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部份,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處理,一律改發現金,其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專戶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新股得享受103年度之股利及其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及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