崴強科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公告,本公司與其他人合併取得台灣之星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800,000,000股。
2.取得人資料:
(1)崴強科技股份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50,0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78%。
(2)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50,0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78%。
(3)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00,0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5.55%。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3年3月14日,經由現金增資方式合併取得200,000,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700,000,000元
貸款 1,300,000,000元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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