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三審稿取得突破 地方政府債務陽光化漸行漸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3 11:59
4月21日,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三審稿擬適度放開省級政府發行地方債,並對舉債方式、用途、償債資金等也作出規定。中誠信國際認為對地方政府發債“開閘”,將促使地方政府債務由暗轉明,並通過嚴格規定和管理,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和風險。
現行《預演算法》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從目前實施情況來看,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或通過融資平臺舉債,或通過土地財政來解決資金不足的壓力,已經導致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斷增加,去年審計署披露,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超過20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的不透明性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的潛在風險之一。三審稿適度給予地方政府發債權,將有助將現存地方隱性債務向透明化、公開化轉變,從而更方便監督和控制。
《預演算法》三審稿還從舉債主體、發債規模、債務資金用途、償債保障等多方面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這些規定能夠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和風險。具體來看,舉債主體限於國務院批準的省一級政府,這類政府通常具有良好的信用資質,能夠保證將債務風險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發債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有助於遏制債務規模過度膨脹;債務資金只能用於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方面的資本性支出,而不能用於一般性支出,由於城市建設項目一般具有一定的收益,這一規定有利於償還債務;債務還應有“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這將進一步保障償債能力;此外,三審稿明確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以及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使政府的舉債行為更加法制化、透明化。
《預演算法》修改之路可謂歷經坎坷,此前一審時已明確了地方政府發債的權限,並擬對其實行限額管理。但是二審時部分專家和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地方政府債務膨脹,風險過高,刪去了允許發債的條款。此次三審稿最終取得突破,一方面放開省一級政府發債權力,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相關風險防控規定。中誠信國際認為《預演算法》三審稿適度賦予地方政府融資權,為市政債推出進一步掃清障礙。隨著地方政府債務逐漸透明化、法制化,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將更加規範,有利於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問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