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補充討論103年私募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592659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以內,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依業務需要
分三次辦理,額度各為3,500,000股、3,500,000股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一億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與定價日
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考量應募人所取得之私募股票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流動性限制,本公司已依「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委請致遠財務管理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陳冠宇特許金融分析師評估本次私募定價公允價值為參考價格之六成,並由
陳靖玲會計師出具私募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將載明股東會開會通知,提請股
東常會決議之。
3.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成數之範圍內,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次籌措之資金預計用於擴展大陸業務所需、充實營運資金、
健全財務結構及支應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用途。預期增資後將可
快速擴展大陸市場,增加營收降低成本提高獲利能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透過授權董事會
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得以即時因
應業務發展所需,提高投資效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配合訂定之。
11.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與定價日
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與
洽特定人情形配合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種類若為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公司私募股票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式,
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
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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