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部首席鑑識員席威曼說,指紋有不少誤差,不能當作定罪的唯一證據。席威曼說,沒有兩件指紋完全相同不只是說,不同的人,指紋就不同。實際上,同一個人的指紋接連按捺兩次就有些許不同。更別提萬一有人手指染病,變得平滑、老人皮膚失去彈性等狀況。另外,犯罪現場取得的指紋多半不完整或是遭到污染,所以,不應該當做定罪的唯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