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開會達共識 放假日逢例假日都補假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17)日上午邀集中央相關機關、地方政府、工商團體召開研商「紀念日及節日放假相關事宜」會議,與會多數認為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都應予補假,另有關春節固定放假9天及增加其他放假日問題則應再謹慎研議。
今天的討論會議,會中多數共識為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並參採美國模式,放假日遇週六,於前1個上班日補假;如遇週日,則於下1個上班日補假。
會議中,工、商團體抱持不同意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主張僅民俗節日補假;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則認為應維持現行規定,僅農曆除夕及春節遇例假日補假;全國產業總工會認為目前台灣勞工工時是世界第4長,贊成全面補假。
至於農曆春節是否固定放9天假,以及另增元宵節或耶誕節等放假日的建議,則因考慮假期太長不僅將增加企業成本,也必有利國內旅遊,而且要固定調成9天難度很高,故仍維持現行規定。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今天的結論除了作為內政部研擬「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立法方向,同時將儘速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會配合修改「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以維護民眾放假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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