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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751巷13號1樓(日月光國際家飾館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報告。
4.訂定及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
2.本公司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1.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份條文案。
3.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3年3月28日起至103年4月8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
理提案手續,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
股東提名權: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
股東以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名。股東或本公司董事會提名人數超過獨立
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侯選人名單。
(三)、受理股東之提名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
受理股東之提名期間:103年3月28日至103年4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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