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建議強化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
鉅亨網新聞中心
法制晚報訊(記者 孔琳) 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轉型的緊要時期,經濟轉型能否成功關鍵在於企業的創新能力 。對企業創新能力的保護也就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能否激勵主體創新積極性的關鍵因素。
但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現在面臨的法律困境是遇到侵害時,不能夠及時得到保護,也很難得到足夠的賠償!這導致侵害人的違法成本很低,權利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智慧財產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護,無疑是對創新精神的巨大打擊。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集團董事長董明珠提出如下建議,以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環境:
1.重視智慧財產權法官隊伍建設,簡化程序。成立專門、相對獨立的智慧財產權法庭,培養專業的法官隊伍,提高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理水平。對於清晰明了的案件,應當簡化程序,對於審理時間過長的案件,應該強化侵權人的時間成本。
2.對於賠償金額的認定,應該賦予法院的取證責任和能力。過分地強調專利權人自行取證或者申請法院取證,但法院一般不依職權取證,會使專利權損害賠償額的確定不科學,當然專利權的保護就不充分。
3.強化侵權人的刑事責任。一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觸犯刑法的,可以中止民事程序,轉為刑事程序。文/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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