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8
2.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04/16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於繳款期限截止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
此催告。
8.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03/4/29~103/5/29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元大銀行大同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繳納,或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
集保帳號撥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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