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銀行公告受金管會核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並限制中信銀海外分支機構之設立及轉投資之申請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1
2.違規情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與上海滬邑科技資訊諮詢公司之業務往來,核有未建立
內部控制制度等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等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第129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行政罰法
第24條第1項規定,核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並依銀行法第61條之1規定,限制
中信銀海外分支機構之設立及轉投資之申請至金管會認可中信銀缺失改善後,始得
進行。
4.預計改善措施:中國信託銀行已就相關機制加以檢視並將依金管會之意見盡速進行
改善。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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