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48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7,528,158,39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75,281,583,91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份:股款繳納憑證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5,000,000,000元整。
三、累計上市總股數:除原已上市之普通股股份外,另含本次股款繳納憑證共計8,028,158,39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計新臺幣80,281,583,91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參、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
一、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3年4月17日(星期四)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查詢。
二、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於開立證券帳戶後,持本公司寄發之現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之「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三、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肆、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資本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
伍、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