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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交所假文件案三被告判囚

鉅亨網新聞中心

涉及商交所的假檔案案三名被告於上周四(10日)在區域法院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翌日法庭判處首被告戴麟懿入獄三年,另因逾期居港被罰款2,000元。其餘兩名被告李善容及連春仁則被判入獄30個月。

三名被告全部被裁定共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成,案件涉32份虛假銀行檔案,包括擔保函、簽收函、存款證明書及支票等,涉款由200萬港元至106億美元不等。(ph/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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