璨圓光電:補正本公司102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之資金貸與他人明細表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1
2.公司名稱: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中資金貸與他人明細表
之本期最高餘額及年底餘額誤值
更正前:本期最高餘額223,537仟元(USD7,500仟元)、
年底餘額223,537仟元(USD7,500仟元)
更正後:本期最高餘額670,613仟元(USD22,500仟元)、
年底餘額670,613仟元(USD22,500仟元)
8.因應措施:(1)發布重大訊息 (2)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影響本公司原已公告之財務報表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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