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力副總閃電離職 所持股票市值近70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每經記者 鄭佩珊
作為屢遭市場暴炒的次新股東方網力 (300367,收盤價105.71元),無疑是各方關注的焦點,目前其已成為創業板第三高價股。然而就在股價不斷創下新高的同時,東方網力的副總經理任重卻閃電離職。
東方網力今日公告稱,2月28日公司正式同意其副總經理任重離職,此時距離公司股票上市剛剛滿月。
創業板新股高管閃電離職的現象並不罕見,一名浙江上市公司的董秘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按照目前創業板解禁的規定來,越早離職,越早解禁。”
最高薪水副總閃電離職
東方網力今日宣佈,2月28日董事會決定,聘任高軍、張晟駿、張進為公司副總經理,同時同意副總經理任重因個人原因不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從個人簡歷來看,任重曾擔任過深圳市博康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總裁,同洲電子(002052,收盤價12.63元)華南區總經理,后來擔任東方網力副總經理。其跳槽至東方網力之時,東方網力正籌備上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東方網力董事會會議資料顯示,2010年9月19日,東方網力聘任任重為公司副總經理。
到2013年9月,任重再度續簽了聘任合同,該份聘任合同的時間是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值得注意的是,記者發現任重所獲得的薪酬總額為每年30.78萬元,是所有副總經理中最高的一位。
或為提早套現
上市公司高管在上市后閃電離職的案例並不罕見,創業板更是重災區。
辭職的創業板高管們大多數都或多或少地持有公司的股份,而辭職后,他們將更方便將手中的股權套現,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按照此前的規定,上市公司的高管所持股份一般都有一至三年不等的限售期,但如果辭職,則其限售期僅為半年。但之后深交所修改了相關規定,創業板的高管離職之后,限售期需要再增加一年。
按照任重的情況來看,任重為東方網力股東兼高級管理人員,他在上市之前就做了承諾,即自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除前述鎖定期外,任重在東方網力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有可轉讓股份總數的25%。
另外,根據規定,如果公司高管在發行人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轉讓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按照這個規定,不管是一個月離職還是6個月之內離職,鎖定期都為18個月,所以越早離職越早套現。”上述浙江董秘向記者指出,而任重也選擇了最短的套現時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東方網力發行價為49.9元,今年1月29日上市,至今剛滿一月。該股上市后一度摸高至126元,現為創業板第三高價股。上周五,其收報105.71元,較發行價漲幅高達111.84%。而任重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6.58萬股,占公司總股份0.13%,如果按照當前價計算,任重持有股票市值為6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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