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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6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2/12/0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3/02/2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186,733,720元,辦理減資136,733,72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0,000,000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減資前為18,673,372股(含私募13,643,204股),
減資後為5,000,000股(含私募3,653,117股),
每股淨值減資前為1.84元,減資後為6.86元。(依最近期102/9/30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2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5,030,168股,每股
計新台幣186,733,72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36,733,72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3,673,372股,用以彌補虧
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
之,減資比率為73.2239041%。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換發股數(股) 每股金額(元) 減資後換發金額(元)
5,000,000 10 50,000,000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
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267.760959股(即每仟股減少732.239041股);減資後未滿一
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以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3年4月5日,並自103年4月11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採無實體發行)。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4月10日止期間內停
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已上櫃股票自民國103年3月28日起至103年4月10日止停
止在市場買賣。
(四)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3年4月11日。
自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已上櫃買賣部份終
止上櫃,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新股票-原私募股票部份(採無實體發行)自民國103年4月11日換發後,原舊股
票-私募股票部份,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
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103年3月31日(含)前持有現股之舊票存入 貴股東證券集保帳戶即可。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3年4月11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
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務
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1,346,883股/比率26.94%
6.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併同私募增資(700,000股)辦理公司資本額變更登記,
辦理減資及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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