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國泰金控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公告受金管會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29
2.違規情形:金管會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離職員工將客戶個人資料下載至私人外接
儲存裝置(USB),未能建立妥適資訊作業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經核違反銀行
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考量該違規情事係該行自行發現,並已為適當之處理
,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4.預計改善措施:國泰世華銀行已重新檢視內部流程並強化資訊作業管理之內部
控制制度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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