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光電能: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監察人魏順得先生辭任監察人一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6 16:08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2/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魏順得,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14~104/06/13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年8月29日股票掛牌上市前出具承諾書予台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改選出一席不具關係企業員工身分之監察人。
本公司監察人魏順得先生為配合本公司前述承諾,故於103/2/26提出於103/6/8請辭本公
司監察人之辭任書。本公司將於103/6/9 103年股東常會補選一席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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