紘通企業: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一○二年度營業狀況。
b.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2)承認事項:
a.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b.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3)討論暨選舉事項:
a.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b.擬申請股票上櫃案。
c.配合上櫃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案。
d.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e.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3月21日(星期五)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3號 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3月21日 (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含標點符號)為限,超過一項或三百字,
均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103年3月14日起至102年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3月24日下午 5時前提出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
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現場或掛號寄者均需於受理期限內送達者為限)。
(4)受理處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7~10號。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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