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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28為假日 勞工上班得補假或工資加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6 14:14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2月28日(星期五)為和平紀念日,不過還是有許多人必須工作,服務業即是一個例子。勞動局提醒,勞工在當日上班可要求往後擇日補假,或是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局進一步表示,2月28日為應該放假之日,如事先經過勞雇雙方協商,且徵得勞工同意後,得「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則應放假日當天為正常工作日,勞工方需出勤工作,無須加倍發給工資。如無法調移,也就是補假, 2月28日上工者,工資需要加倍給予。

 

 

勞動局另強調,有僱用時薪制員工之事業單位,尤其僱用比例較高之行業,如量販店、超商、餐飲業者,需注意基本工資已調整至時薪115元,員工在應放假日出勤時,應加倍給付時薪,亦即當日時薪為230元(115元x2)以上。勞動局認為,每逢放假日,相關補假、給薪等勞資爭議案件時常發生,因此特別呼籲:事業單位應先行與勞工協商,並詳細將企業工時調移或補假等情形適時提供給勞工瞭解。勞資雙方如休假仍有問題,請洽諮詢專線1999轉7015至 7019、3325、3327、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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