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公司:說明103年1月28日中央社報導頂新製油涉逃稅,魏應充列被告一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28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6.報導內容:中央社報導「頂新製油涉逃稅,魏應充列被告」
7.發生緣由:該媒體報導之頂新製油實業有限公司之稅務案件,
與本公司營運無涉,且該公司非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故該公司之稅務案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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