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陽:澄清103/01/27聯合晚報報導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3/01/27
3.報導內容:宏陽去年每股稅前虧損2.7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2013年每股稅前虧損相關資訊,係為媒體
自行推估,並非本公司所公佈,本公司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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