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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陽:澄清103/01/27聯合晚報報導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3/01/27

3.報導內容:宏陽去年每股稅前虧損2.7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2013年每股稅前虧損相關資訊,係為媒體

自行推估,並非本公司所公佈,本公司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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