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對日韓銅版紙反傾銷措施將於8/4到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7 14:20
精實新聞 2014-01-27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商務部表示,自公告發布日起,大陸產業或代表大陸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複審申請。
如大陸產業或代表大陸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按本公告規定提出複審申請,在該反傾銷措施到期日前,商務部也未主動發起期終複審調查,則上述反傾銷措施將於2014年8月5日起終止實施。
大陸商務部同日發布,2013年2月6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加拿大和巴西的進口漿粕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大陸商務部表示,鋻於本案情況複雜,決定將本案調查期限延長2個月至201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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