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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營業稅恢復至5% 學者憂重蹈證所稅覆轍 重創財管消金業務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4-02-25 09:55

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上菜,金融營業稅果然恢復至5%,但僅含括銀行及保險業,除了金融業反彈之外,學者也批評是「病急亂投醫」,淡江大學財金系暨兩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林蒼祥教授指出,歐、美、日、韓、新加坡等國家都沒課金融營業稅,本來的2%就已經不該課了,現在又要增加,將重創金融業財富管理及消金業務,恐重蹈證所稅覆轍,反而短收金融業的營所稅;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則是反駁指出,課銀行稅是國際趨勢,包括英、法、德、日、美等國家都有課,美國叫金融危機責任費,1年預估稅收90億美元(2700億元)。

財政部端出財政健全方案,部長張盛和指出,各界關注的稅制調整部分只是財政健全方案中五大財源籌措項目中的一項,分成短期及中長期兩大部分,金融營業稅由現行2%恢復至5%,但七大金融行業中,僅調整銀行業及保險業,其他五大金融業則維持現行的2%,他說,銀行逾放比低、財務非常健全,在表現好的時候理應回饋一點,將來如果發生問題,政府才有錢來救你,估計這部分1年約可回饋200億元。

財政部要恢復金融營業稅,認為銀行表現好,財務健全了,應當回饋一點,但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林蒼祥指出,以台灣各個產業每年項獻的稅收來看,包括汽車業及金融業所占的比重都超過1成,已經是兩大交稅的產業,反觀電子業每年交稅比重還占不到1%,況且包括歐、美、日、韓、新加坡、香港等主要市場都不課金融營業稅,連原本的2%都不應課了,何況是要增加至5%,他直言,金融營業稅負擔加重下,銀行的財富管理及消金業務都將受到衝擊,如果業務因此萎縮,恐重蹈證所稅覆轍,反而造成銀行營所稅的短收,而且削弱競爭力也不利金融業國際化的布局。

林蒼祥進一步說明,在金融營業稅無法轉稼給消費者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在國內的消金業務萎縮,財富管理則移到國外做,出現人財兩失的情況,他強調,本來該課的稅就該課,但是金融業沒有進項問題,本來就不該課金融營業稅,政府應該是要把GDP做起來,稅收自然就會增加。

不過,張盛和面對毆美國家沒有金融營業稅的說法則是提出數字反駁,他說,課徵銀行稅是國際趨勢,從金融海嘯以來,英、法、德、日、美都課銀行稅,英國銀行稅每年預估稅收25億英鎊(1250億元);法國每年則是8億歐元(320億元);德國銀行稅每年預估稅收5億歐元(200億元);美國叫金融危機責任費,每年預估稅收90億美元(27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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