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泰國憲法法院將裁定選舉日期決定權歸屬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01-24 14:16泰國「憲法法院」將開始舉行聽審,以裁定政府或「選委會」是否有權決定延後2月2號的大選。 泰國 「選委會」主委表示,由於反政府群眾持續抗爭,導致國家動盪不安,因此目前不宜舉行選舉,應該延後。但總理「盈拉」堅持,選舉日期是由王室命令排定,政府無權延後大選。 「盈拉」上個月為了舒緩反政府抗爭活動引發的緊繃情勢,宣布解散國會,舉行大選。不過,抗爭群眾示威依舊。 泰國「憲法法院」今天稍晚將作出相關裁定。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加速促成服貿協議通過 啟兩岸雙贏新局下一篇行程全被洩露!驚爆吳敦義遭軍警監控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