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媒體報導,芬蘭央行表示,比特幣不符合貨幣的定義,甚至不能認為是一種電子支付工具,該行決定將比特幣歸類為一種商品。此外,歐洲監管部門已經就使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取代真正貨幣的相關風險提出警告,多國政府正試圖擬定框架,避免消費者與企業遭受損失。(J02)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http://www.finet.com.cn)或財華香港網(http://www.finet.hk)FINT[PFSTBMX,51,51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