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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茂林: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18

2.公司名稱:茂林光電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F-茂林另闢錢途 3管齊下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則報導內容「液晶電視市場走向高原期,導光板廠F-茂林(4935)

積極開拓非電視相關運用,董事長李滿祥指出,已打入車用市場,加上智慧家電及

美系客戶資訊產品如筆電發光鍵盤與電腦外觀件等應用,

估2014年營運可恢復成長,營收目標成長3成。......」,以上報導係媒體善意之

推估及臆測,有關營收及獲利等訊息請以本公司公告之內容為準據,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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