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18
2.公司名稱:茂林光電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F-茂林另闢錢途 3管齊下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則報導內容「液晶電視市場走向高原期,導光板廠F-茂林(4935)
積極開拓非電視相關運用,董事長李滿祥指出,已打入車用市場,加上智慧家電及
美系客戶資訊產品如筆電發光鍵盤與電腦外觀件等應用,
估2014年營運可恢復成長,營收目標成長3成。......」,以上報導係媒體善意之
推估及臆測,有關營收及獲利等訊息請以本公司公告之內容為準據,謹此澄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