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月15日澄清媒體報導有關「公司派公告不處分資產,三陽股價暴跌」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3條第1項之情事,應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說明,至遲不得逾當日中午12時,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俟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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