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澄清103/01/16工商時報B5版及經濟日報C5版新聞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16
2.公司名稱: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估計,將可貢獻冠德EPS達0.7元,第2季入帳...」及「...去年12
出售,且完成約3億元的款項入帳,剩餘文山區的5億多元土地預計今年2、3月完成過戶
後入帳,將挹注公司首季營收。」
7.發生緣由:媒體自行評估報導,不予評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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