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保法修正 雄檢:小案辦不了大案很難辦
鉅亨網新聞中心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三讀通過,高雄地檢署認為:倉促修法未通盤考量,衝擊檢警辦案,帶來的影響是「小案辦不了、疑案沒法辦、大案很難辦 」。(林憲源報導)
高雄地檢署認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後,完全禁止檢警調閱部分類型犯罪之通聯紀錄,這些類型犯罪固非重大刑案,但與一般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其限制與禁止規定已對於第一線執法之檢察官及警調海巡等司法警察產生嚴重衝擊。
高雄地檢署舉之前發生的高雄第一科大博士生命案,一開始是以自殺報驗,檢察官調閱通聯紀錄,追查出是孫姓嫌犯為躲避入監服刑,殺人滅屍偽裝身份。雄檢表示,新法修正後,自殺意外相驗案件依新法不得調閱通聯。
另外,經常發生的手機遺失,過去遺失手機後,到警局報案就可調閱通聯紀錄及手機序碼,查出遭何人拾獲或遭到他人犯罪利用,高雄地檢署102年度即有此類侵占遺失物案件多達134件,依照新法以後也無法再調閱通聯,這類案件將無從辦理。
雄檢認為新法修正後,無法再偵辦的還包括:網路上販賣仿冒商標之商品、在網路上散布色情猥褻物品、在網路上妨害名譽、散布不實謠言誹謗等,依新修法規定,檢警將不可調取通聯記錄或IP位置(通信使用者資料),事實上根本無法做任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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