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代重要子公司統一中控公告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1/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103年第1次無擔保公司債
3.發行總額:人民幣10億元
4.每張面額:人民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巿場狀況決定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依巿場狀況決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營運資金用途
10.承銷方式:不適用
11.公司債受託人:紐約梅隆銀行紐約分行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紐約梅隆銀行紐約分行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僅向專業投資機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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