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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誠資訊:代子公司Kimo.com (BVI) Corp.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精誠(中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精誠中國)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大陸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013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54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54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有效調度運作集團資金,降低外部借款成本。

(1)公司名稱: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簡稱恆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大陸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013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57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574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有效調度運作集團資金,降低外部借款成本。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0555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129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0%

6.還款之:

(1)條件:

隨借隨還,還款時償還本金及利息。

(2)日期:

借款額度於期限一年內,可隨借隨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9996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1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精誠中國:NTD291,117 恆逸:NTD514,441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精誠中國: 累虧NTD 1,166 恆逸: 累虧NTD 340,124

匯率計算依103/2/11台灣銀行收盤均價CNY/NTD:5.02;USD/NTD: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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