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不動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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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軟體工業園區土地及建物 土地坐落: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61-1號土地 建物坐落: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223建號。(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園區街3號9樓) 2.事實發生日:105/4/19~105/4/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616.44平方公尺,折合186.4731坪 建物面積3,566.22平方公尺,折合1,078.77坪(內含停車位坪數244.29坪) 授權董事長以交易價格不高於新臺幣473,100,000元簽訂買賣合約。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恒富置地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尚未簽訂買賣契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475,405,44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纓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九九)北市估字第000一六二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交易價格0.5%。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公司營運總部自用辦公室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5年4月19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 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5年4月19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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