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新加坡小印度暴動的一名印度籍外勞,今天被法院判刑十五個星期。去年的這起暴動一共有二十五名印度籍男子遭起訴。其中的「維加耶拉古納達」是第一個認罪,判刑的被告。承審法官說,這是一起嚴重的聚眾暴動案,必須嚴懲被告。不過,被告案發時不在現場,也沒參與。也沒破壞財物,所以判刑較輕。被告遭起訴的罪名是「糾眾騷亂罪」,最高刑期七年或鞭笞。